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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来源:作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2日 17:21访问次数:

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生效。 2009 年 9 月 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2014 年 12 月 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6 年 9 月 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医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学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 2004 〕 16 号)、 《高等教育法》、 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结合我校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状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高校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阵地, 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是形成风清气正、 积极进取的校园思想文化氛围, 培养具有大医精诚、 仁爱之心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

第三条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 坚持全程育人, 全员育人的思政理念,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坚持普遍教育与个体教育相结合, 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教育, 加强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教育, 加强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 筑牢学生的政治理想信念。

第五条 开展学生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 深入推进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个人品德建设。 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加强学生医学职业精神培养, 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医学职业道德水平, 培养大医精诚、 具有仁爱之心的医学人才。

第六条 加强学生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 行为文化锤炼人、 精神文化激励人、 制度文化规范人,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形成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共同理想、 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 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气神。

第七条 强化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增强思想工作效果。 高度关注各年级、 各专业学生思想动态, 及时进行思想教育。 注重人文关怀,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 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党的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 把优秀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

第九条 发挥共青团和学生组织作用, 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教育、 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 竭诚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各系部团总支要把团建纳入党建的总体规划中。

第十条 夯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平台。 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 形成课上课下、 线上线下两个阵地相互呼应、 协同运作的平台。 充分发挥学工部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校园日常学习生活中, 引导和鼓励每一位老师参与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 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第三章 工作方法

第十一条 坚持正面教育、 分类指导的方法。 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针对学生的年龄、 年级、 专业结构, 广泛开展分类、 分级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二条 突出人文关怀、 预防为主的方法。 坚持尊重人、 教育人、 引导人、 关心人, 以理服人、 以情感人。 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动态, 抓住苗头, 注重预防, 做到早发现、 早援助、 早干预, 早辅导。

第十三条 注重文化引领、 寓教于文的方法。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推进学生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 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培育自尊自信、 理性平和、 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第十四条 理论与实践养成相结合、 全程全方位育人。 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 深入进行素质教育, 拓展教育途径, 开展丰富多彩、 积极向上的活动,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入学教育、 专业教育、实习教育、 毕业教育等过程中。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十五条 各级部门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完善组织和领导机制、 教育和培训机制、 运行和管理机制、 指导和检查机制、 动力和激励机制、 疏导和养成机制, 使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

第十六条 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党委书记负总责, 思想政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 各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 层层落实, 切实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 同考核。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 各级部门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总结工作, 交流经验, 表彰先进, 分析形势, 查摆问题,制定措施, 布置任务。

第十八条 学习培训制度。 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 制定落实学习培训规划, 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 组织政治学习, 开展政治教育。 保证学习时间, 做到有计划、 有内容、 有要求、有检查、 有总结, 注重效果。

第十九条 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 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了解学生思想、 工作、 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和困难,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 心理健康服务制度。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举办心理健康辅导讲座,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引导学生正确疏导心理压力。 在学生情绪焦虑抑郁、 家庭困难、 重大疾病、 重大挫折等情况下, 及时开展走访辅导。

第二十一条 调查报告制度。 各级部门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深入校园、 深入学生调查了解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各级部门每年年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 检查考核制度。 各级部门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绩效管理, 作为各级管理的重要依据。 逐级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督促落实, 评估效果, 解决问题, 总结经验, 推进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费保障制度。 各级部门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纳入经费预算, 专款专用, 确保工作需要。

第二部分 党委工作规章制度

第五章 队伍建设

第二十四条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建设一支依法行政、 改革创新、 以学生为本、 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工干部队伍。

第二十五条 完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机制。 切实解决高校师生在学习、 工作、 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健全和完善各种配套机制, 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机制。

第二十六条 构建大思政工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条件、 提供支持, 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要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 权责清晰、 齐抓共管、 分工明确、 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推动形成专业教师、学工战线、 群团组织协调分工、 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局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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