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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

来源:作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2日 17:27访问次数:

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生效。 2009 年 9 月 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2014 年 12 月 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2016 年 9 月 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切实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等规定,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 (中办发〔 2010 〕 29 号) 的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 制订本办法。

一、 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实行党务公开, 是加强党内监督、 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 加快推进创建广东健康医学院具有重要意义。

二、 实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 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发扬民主, 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 参与权、 选举权、 表达权、 监督权为重点, 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 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 营造党内民主讨论、 民主监督环境, 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

2. 积极稳妥, 注重实效

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 坚持先党内后党外, 循序渐进, 讲求实效, 防止形式主义。 公开内容应真实、 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 便捷, 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 统筹兼顾, 改革创新

把党务公开与校 (院) 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 相互促进、 协调运转。 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 不断完善公开制度, 丰富公开内容, 创新公开形式, 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 区别情况, 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 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 实行党务公开目标任务

实行党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是: 除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 都应向党员公开, 做到公开内容明确、 形式多样、 程序规范、 监督有力、 制度健全, 使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党员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党内监督更加有效, 党建工作的科学化、 民主化程度明显增强, 党员、 师生对党的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校内民主, 以增强党内和谐促进校园平安和谐。

三、 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 程序、 方式和时限

(一) 党务公开的内容

1. 党组织基本情况。 党组织领导机构、 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党组织领导成员基本情况, 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主要职责; 执行民主集中制, 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组织重要的制度、 规定; 党员基本情况等。

2. 党组织决议、 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 上级党组织决议、 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党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作出的重要决策、 决定及落实情况; 本单位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 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工作任务及完成等情况。

3. 学校各级党组织讨论学校发展规划、 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其他涉及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的酝酿、 征求意见及情况通报

4. 党委向党代会代表报告工作。

5. 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调整的征求意见及情况通报。

6. 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重要决策、 重大改革措施、 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征求意见及情况通报。

7. 党委中心组或党组织学习计划和落实情况通报。

8. 党组织换届征求意见和选举情况公示。

9. 党员发展公示。

10. 干部竞争上岗、 干部考察预告、 干部任前公示、 后备干部推荐征求意见及公示。

11. 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报告。

12. 领导干部述职、 述廉及测评情况通报。

13.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及情况通报。

14.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通报。

15.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通报。

16. 党费收缴管理情况通报。

17.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 党务公开的程序

1. 制定目录。 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 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规范公开的内容、 范围、 方式和时限等。

2. 实施公开。 按照公开是原则、 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 依照目录实施党务公开。 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 要制定工作方案, 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 收集反馈。 畅通信息收集渠道, 及时收集党员、 师生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研究, 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 并将结果

向党员、 师生反馈。

4. 归档管理。 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实施公开过程中报批核准程序、 意见收集整改反馈等相关工作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 分类建立台帐, 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 党务公开的方式

按照简便、 多样、 实用原则, 坚持形式服从内容、 注重公开实效, 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适应不同主体需求, 确定相应的公开形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 通过党内有关会议、 文件、 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 可采取党务公开栏、 宣传栏、 校讯、 广播电视、 党务公开网页、 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 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要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 确保公开的经常性、 动态性和及时性。 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 工作规范制度。 建立党务与校务等公开的联动机制, 实现基础设施配套、 网络资源共享。 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地点、 方式和程序“三统一” 制度。 统一在办公公众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党务公开栏; 统一以党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方式, 配合其他的公开形式; 统一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公开。

(二) 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 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 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公开事项如需变更、 撤销或终止, 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后, 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三) 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 对申请公开的事项, 党组织认为可以公开的, 要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 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 党内情况通报 (反映) 制度。 实行重要情况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和决定党内先传达, 重要决策实施前党内先动员。 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要按照规定及时研究处理, 以适当方式进行回访或回函并告知处理结果。

(五)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 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 要广开言路, 广泛听取党员、 师生的意见建议, 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正确性。

(六) 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推动工作落实。 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程序是否规范严谨、 形式是否恰当多样、 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效果是否实在明显。 党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 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 加强经常性的监督。

(七) 考核评价制度。 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定期组织党员、 师生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以党员、 师生的评价来衡量党务公开的效果。 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 要批评教育、 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 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 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 “校党委统一领导, 纪委、 组织人事处协调, 党委其他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 党员积极参与” 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 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 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 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沟通联系, 密切协作配合,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处室、 系部党总支 (支部) 成立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设立党务公开信息员, 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对党务公开负总责,要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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